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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2019年录取MPA硕士研究生政审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9-05-21  点击:[]

一、修改个人通信地址

在全国硕士研究生录检工作结束,以及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即政审表)寄至所录取院系后,学校将寄发录取通知书,预计6月上中旬。 考生.请自己选择“自取”方式获取入学通知书。“自取”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请留意上海交通大学MPA网站上通知。考生修改通信地址的截至时间为5月31日。

二、打印《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

考生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下载该表后直接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并报请经办人准确、快速办理,于5月31日之前寄送至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MPA办公室。

三、非全日制MPA考生打印《上海交通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非全日制考生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下载《上海交通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本人签字后于5月31日前与《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一起寄送至MPA办公室。

四、寄送地址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MPA办公室(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1954号新建楼301室,200030)。

 

MPA办公室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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